江苏省低维材料化学重点实验室
2019年开放课题申请指南
2019年-低维材料实验室开放课题指南发布.pdf
江苏省低维材料化学重点实验室(以下简称实验室)以新材料设计、制备及应用为导向,坚持应用基础研究,坚持科学研究与技术创新相结合,坚持技术创新与机制创新相结合,重视学科交叉研究,重视前瞻性基础研究,重视成果孵化和产学研合作。
热忱欢迎国内外从事低维材料相关研究的高等院校、科研机构专家学者与实验室研究人员开展合作研究,申报实验室开放课题。支持本校教师与其它院校、科研院所的研究人员合作申报实验室开放课题。开放课题的申请,按照“公平竞争、择优支持”的原则,经评审后确定。
一、研究方向
实验室主要围绕低维材料的设计、制备、性能和应用开展研究工作,所有开放课题必须围绕以下几个方向进行申报:
(1)低维材料的化学基础:本方向以开发新型低维材料为目的,着重研究基于相关化学原理的低维材料设计及合成方法,及其化学组成、结构与性能之间关系等关键科学问题。
(2)纳米复合膜材料与过程:本方向以节能环保战略性新兴产业需求为导向,着重以化学方法和手段研究高性能膜材料制备、成膜与应用过程中的关键科学问题。
(3)低维储能材料的制备与应用:本方向以储能材料战略性新兴产业需求为导向,着重以相关化学方法和手段研究纳米储能材料和光电转换材料的设计与制备中的关键科学问题。
二、科研项目类别、经费资助额度与项目任务
1. A类项目,经费资助为2-3万元。项目研究需获得省级以上科研成果奖1项。
2. B类项目,经费资助为6-10万元。项目需至少完成SCI论文5篇,其中一区论文或在二级学科影响因子排名前10%的SCI刊物上发表研究论文2篇,或二区论文4篇,争取完成ESI高被引研究论文或热点论文1-2篇。对以“项目+子课题”的形式进行联合申报的项目进行优先资助,每个项目由2-3个子课题组成。每个子课题须分别明确研究目标、技术路线、经费投入计划、考核指标等。
3. C类项目,经费资助为2-3万元。项目需获得国家授权发明专利1项,成果转化到账经费50万元。
三、条件与要求
1. 项目申请人需围绕实验室的三个研究方向申报课题,不符合研究方向的项目申请不予受理。经专家评审后批准立项,项目研究周期为2-3年。
2. 项目申请人应为具有中级职称(博士)或副高级以上职称、较高学术水平和完成项目所需的组织协调能力的研究人员。
3. 非淮阴师范学院的研究人员申报上述三种类型的项目,均需依托淮阴师范学院在职人员,以合作研究方式进行。
4. 项目的申请应得到申请人所在单位或部门的同意,手续完备,所需资料齐全。
5. 发表论文、成果转让、发明专利或获得省级以上科研成果奖等成果,署名单位为“江苏省低维材料化学重点实验室,淮阴师范学院,江苏淮安,223300”。英文署名为:“Jiangsu Key Laboratory for Chemistry of Low-Dimensional Materials, Huaiyin Normal University, Huaian 223300”。
6. 科研成果的单位排名:资助单位排名第一,或合作单位排名第一、资助单位排名第二。
四、申报材料与手续
申请手续,所需资料等具体要求参照附件《开放课题基金项目管理条例》。
五、申报时间
项目申报时间为2019年9月18日~ 9月25日,逾期不予受理。
未尽事宜请与重点实验室办公室联系。
联系人:曹丽、0517-83525377、klabchem@126.com。
江苏省低维材料化学重点实验室
2019-09-18
江苏省低维材料化学重点实验室
开放课题项目管理条例
一、总则
江苏省低维材料化学重点实验室主要从事低维材料化学基础及应用基础的研究。实验室鼓励新思想、新方法及交叉学科的发展,提倡创新、求实、开放、交流的学术风气。
实验室开放课题面向国内外从事低维材料化学基础理论研究和基础应用研究的科研人员。开放基金的申请应符合实验室当年发布的课题申请指南,按照“公平竞争、择优支持”的原则,经过评审后确定。
二、项目申报的基本条件
1、项目负责人应为中级职称(博士)或副高级以上职称的在职研究人员,具有较高学术水平和完成项目所需的组织协调能力。
2、项目申报须按照实验室研究方向进行申请,不符合研究方向的不予受理。
3、申请者应得到所在单位或部门的同意。申请手续完备,所需资料齐全。
三、项目的申报及审批程序
1、申请实验室开放课题,必须按规定格式实事求是地填写《江苏省低维材料化学重点实验室开放课题基金申请书》(以下简称《申请书》)。
2、申请者所在单位需在申请书上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申请者向重点实验室报送《申请书》一式3份,并将《申请书》电子档发至实验室信箱“klabchem@126.com”。
3、开放课题项目的申请每年受理一次,截止日期参考每年的《开放基金申请指南》。
4、开放课题项目的评审,按室务委员会审查、学术委员会评审的程序进行。
四、项目管理与要求
1、开放课题项目的评议,每年进行一次。校外开放课题项目应指定一位实验室固定研究人员作为该项开放课题的项目合作者。
2、开放课题项目一经批准,由实验室统一进行项目编号,并建立课题帐号。立项的课题项目须填写计划任务书,交实验室办公室审核建档并签订项目经费使用协议书。
3、开放课题项目的起止时间一般为二年,因故不能按期完成者,延长期原则上不超过一年。
4、开放课题项目的申请限每人每次一项,按期结题者可继续申请该项目的资助,未结题者不得申报。
5、课题项目负责人应定期向实验室提交课题的年度进展报告;实验室如发现研究课题因故无法继续进行,经实验室务委员会审核批准,取消原批准的经费。
6、课题结束时,项目负责人应按实验室的要求提交结题报告及研究成果复印件一式二份交本室存档。按规定做好资金经费结算,器材清理与科技资料归档工作。用开放课题经费购置的仪器、材料必须留在本实验室。未提交结题报告的小组,将被暂停申请资格三年。
7、发表论文、鉴定成果和申请专利等,作者署名单位为“江苏省低维材料化学重点实验室,淮阴师范学院,江苏 淮安 223300”。英文署名为:“Jiangsu Key Laboratory for Chemistry of Low- Dimensional Materials(Huaiyin Normal University) Huaian 223300”。
8、科研成果的单位与作者排名:资助单位排名第一(或合作单位排名第一、资助单位排名第二);申请者排名第一(学生为第一作者时,申请者应为第一通讯联系人)。
五、项目经费管理
1、经费的开支范围:
(1)与资助项目直接有关的科研费用,包括小型仪器购置费、分析测试费、试剂、材料费、加工费等。
(2)学术活动费,包括国内外学术会议,科学考察,调研,评审及鉴定费用;
(3)科研人员的差旅费、住宿费、生活补贴等。
2、课题项目负责人掌握经费的使用权,课题经费的各项开支标准,均按淮阴师范学院财务制度规定执行。